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民政局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实施有关婚姻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拟订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实施有关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实施有关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全市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局属二级机构7个,沅江市殡仪馆、沅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沅江市福利院、沅江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沅江市烈士陵园服务中心、沅江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沅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20年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167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02人,离退休人员65人,遗属0人。
四、2021年收支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3316.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20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103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78.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91.51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3316.403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1311.983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912.7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6.2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04.42万元,其中: 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90.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314.22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 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1685.431万元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5.42万元
2081004 殡葬685万元
2081005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632万元
2082002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万元
2210201 住房公积金78.552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912.7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6.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
项目支出2004.42万元。
2021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1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2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3.316万元,增加12.99%。增加原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177万元,减少原因: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86.90万元,使用采购1386.9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印刷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75.53万元;电脑134台,价值73.17万元;专用设备40台,价值366.66万元等等,资产总价值7763.37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331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983万元,项目支出2004.42万元。
专项成本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943万元,完成独立开展经营及接待服务工作,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开展帮困济丧和殡葬服务目标,达到按年初计划执行成效,获得专款专用收益。
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1064.50万元,完成独立开展经营及接待服务工作,开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开展帮困济丧和殡葬服务目标,达到按年初计划执行成效,获得专款专用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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