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沅江市民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69958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2-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 2020年(沅江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 2020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预算公开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预算公开

四、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预算公开

五、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公开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公开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公开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

九、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公开(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预算公开

 

 

 

 

 

 

 

沅江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沅江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

(三)贯彻执行国家的优抚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拟订全市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与管理,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五)拟订全市救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制度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七)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办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八)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拟订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实施办法并指导发行;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城区殡改执法工作职责;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市社会工作政策、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三)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市老龄工作政策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预算人员构成

截止201912月(预算编制时间),我系统纳入部门预算编制84人。其中:实有在职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40人,遗属6人。

四、2020年收支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1195.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6.498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0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3.95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单位预算支出1195.498万元,其中:

1、按支出项目类别分:

基本支出641.998万元,分别为:人员经费支出365.93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6.06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53.50万元,其中:低保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19.63万元,主要用于低保人员的费用等方面;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31.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工作费用等方面。

2、按支出功能分类股目:

2080201 行政运行897.515万元

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6万元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5.42万元

2081004   殡葬50万元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0.963万元

3、按支出经济分类股目:

工资福利支出365.9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万元;

项目支出553.5万元;

2020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6.4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3.953万元,下降11.09%%。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减少。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系统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持平,减少原因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5万元,使用采购65万元,主要用于地名区划、办公楼维修、宣传资料、办公设备添置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30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电脑89台,价值47万元;专用设备0台,价值0万元等等,资产总价值1910万元。

(五)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19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998万元,项目支出553.5万元。

民政专项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金额553.5万元,完成保障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行目标,达到严格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依照中央省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项文件的成效,获得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执行的收益。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民政预算公开表(30张)_(005001001)民政局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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