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沅江市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版)》 (沅科工联发〔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且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信用记录良好,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
3、申报单位为工业类企业时,原则上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已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
4、申报单位无应验收、未验收的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5、所申报项目涉及动物实验、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二)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科研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备所申报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科研团队。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属地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推荐上报的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把关;
4、市科工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程序性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
5、市科工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年度资金预算,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项目类别与要求
(一)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围绕工业、农业、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及事关新兴业态、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等,组织开展的关键技术突破及工艺创新。
(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支持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明确产业化目标的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活动。
(三)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科技创新人才特别是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重点产业,建设全方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
(四)创新生态建设计划。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支持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项目;支持科学普及、重大科技活动、科技对口支援及帮扶、外国专家服务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大决策咨询、科技信息化建设等政策性项目。
以上未提及的领域或技术,但属于重大关键技术、工业和产品攻关、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可考虑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创新生态建设计划项目按要求填写附件1带*内容和附件2;其他项目填报附件1、2所有内容。
(二)工业企业需提供近3年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证书及202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
(三)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必须提供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同时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入库证明。
(四)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A4纸,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电子版1份发送到26517835@qq.com邮箱)。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项目完成征集工作后,由沅江市科工局、沅江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完成后择优立项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2025年度沅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征集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31日。过期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沅江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 高 峰 13873713717
附件:
关于申报2025年度沅江市第二批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1、2).doc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