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区,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沅江市省级创新型(市、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沅科工联发〔2025〕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沅江市省级创新型(市、区)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
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基本技术装备和配套资金能力;
3、涉及动物实验、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二) 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2、具有所申报项目需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科研团队;
3、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无不良记录;
4、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类别与要求
1、重点研发项目。突出技术支撑,面向制约我市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以及“卡脖子”技术,从基础前沿、技术攻关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2、创新生态建设项目。支持科学普及等创新生态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创新生态建设项目按要求填写附件1带*内容和附件2;其他项目填报附件1、2所有内容。
(二)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A4纸,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报送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电子版1份发送到26517835@qq.com邮箱)。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项目完成征集工作后,由沅江市科工局、沅江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评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审完成后择优立项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沅江市省级创新型(市、区)建设项目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8月18日。过期一律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沅江市科工局科技计划股 高 峰 13873713717
附件:1.沅江市省级创新型(市、区)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沅江市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沅江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沅江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