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45432 发布机构:沅江市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2022-08-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益阳市和沅江市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围绕“守住一条底线,紧盯两个短板,抓住三大重点,推进‘花开四季’,建设‘五个沅江’”的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努力把沅江市乡村振兴打造为洞庭湖区核心城市样板,走在全省前列,成为全国湖区乡村振兴示范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守住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根据益阳《进一步加强监测帮扶的管理规定》,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按照防止返贫排查、比对、核实、认定、帮扶、退出等工作环节,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强化各级各部门以及驻村工作队和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实现对农户易返贫风险点的早发现。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每月15日前导入数据,实现对农户易返贫风险点的早预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监测对象的帮扶,实行“套餐式”管理,做到早帮扶。进一步发挥“防贫综合保险”的作用,确保兜住底。风险消除后一年内,每季度由镇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开展一次“回头看”。每半年开展一次农村居民家庭返贫致贫风险全覆盖排查,整体提升监测帮扶工作水平。盯紧“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点,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二)进一步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指导和支持力度。指导督促12个省级重点帮扶村和10个省级示范村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推动财政、金融、土地、科技、人才、小额信贷等政策以及驻村帮扶、社会力量等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加大对12个重点帮扶村、10个示范村和29个脱贫村支持力度。统筹推进面上村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在集中安置点建立党支部,加强党的领导。以集中安置为重点,一体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就业协作帮扶等行动,推动解决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管理跟不上、群众办事“两头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探索解决人口自然增长、生活成本增加等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动态解决搬迁脱贫家庭零就业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可致富。

(四)进一步强化产业帮扶举措。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加强原产业扶贫项目后续长期培育。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高于2021年且不低于55%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力争全年发放“户贷户用”小额信贷不低于2400万元,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配合相关部门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同心美丽乡村、星级乡村旅游点和美丽休闲乡村。

(五)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紧盯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目标。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着力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配合人社部门,加大劳务输出力度,深化劳务协作,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延续支持乡村公益岗位和帮扶车间优惠政策,着力将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在9000人以上。注重发展特色产业带动就业,推广以工代赈拓展就业。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实施“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继续支持脱贫户及监测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

 

(六)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紧盯村集体经济收入短板,瞄准重点帮扶村、示范村、脱贫村,进一步加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倾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沅江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一村一策,循序渐进”的发展思路,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找准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子。重点推广“产业发展型”“服务经济型”“股份合作型”“土地流转型”“项目带动型”“资源盘活型”“物业租赁型”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确保年底实现65%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65%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七)进一步增强帮扶工作合力。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帮扶任务,强化管理培训。坚持干部结对联系脱贫户、结对帮扶监测户制度,探索建立帮扶干部与农村服务对象、监测对象微信联系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探索村企、异地商会等结对帮扶,争取更大支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拓展商协会对口帮扶重点村实效。组织开展“乡音 乡情 乡品”活动,开展“我为乡村代言”公益直播带货行动,引导消费帮扶“专区、专馆、专柜”市场化运行,助推“沅品出沅”。

二、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

(八)抓实示范点建设。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创建一批省、益阳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快四季红镇、琼湖街道小河咀村、胭脂湖街道先锋村和14个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打造“一镇两村多园”乡村振兴示范格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带动全域特色乡村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模式。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自愿认领公共责任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激发群众积极性。

(九)抓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年度重点任务,逐项推进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着力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总结提升美丽庭院“六个一”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美丽庭院。

(十)抓严农村厕所革命。合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重点推动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分类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去存量、遏增量,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科学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提升,总结推广分类型改厕以及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同步治理试点经验,常态化开展改厕技术服务。强化改厕全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十一)抓紧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农村居民对教育、就医、养老等社会化、自动化服务水平;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有线广播电视网实现全覆盖;结合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平台,在有条件的村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打造,加快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应用。

三、有效加强改进乡村治理

(十二)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的领导。丰富治理主体,形成组织抓统筹、党员联动抓、乡贤支持抓、群众参与抓格局。配合推动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十三)着力完善乡村治理方式。推广清单制,推动各镇(街道、中心)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微权利、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探索以道德档案为载体,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逐步建立积分应用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推广乡村治理数字化、村民说事等创新经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发挥好示范村镇引领带动作用。

(十四)着力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价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开展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广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探索支持农村在传统节日恢复舞龙、舞狮、曲艺等文化活动的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文明村镇评比,推介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案例。

(十五)着力建设清廉乡村。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作风问题整治。强化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三资”管理使用每季度定期公开,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班子清爽、干部清正、建设清白、治理清明、环境清洁、民风清朗”六个方面工作重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清爽”的村“两委”班子。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作风问题治理、移风易俗、三治融合、环境提升、示范创建六大行动。村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更加优化,乡村社会风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

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十六)切实加强衔接政策支持。推动各项衔接政策落实落地,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组织开展政策成效跟踪监测和评估反馈。

(十七)切实严格资金项目监管。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充分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形成多方投入合力。调整优化衔接资金支持方向。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和规划可研,健全项目推进机制,严格项目评价办法。强化衔接资金监管,配合细化管理办法,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乡村道路和饮水工程等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强化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做好到户类资产管理指导。

(十八)切实做好示范创建工作。突出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方面重点工作,谋划项目包装立项争资,推动实施沅江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接续推进“一镇两村多园”项目建设,打造沅江特色乡村振兴示范区。安排本级衔接资金支持示范创建村,推动各级各部门政策、项目、资金等合力支持示范创建。鼓励各镇(街道、中心)守正创新,因地制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做法。

(十九)切实注重人才振兴支撑。紧盯乡村人才短缺短板,按照牵头、协调、配合三类职责,完善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三个一百”人才下乡行动,培引、评选一批“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创新“新乡贤”培引措施和模式。建立乡村振兴人才统筹培训机制,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

(二十)切实开展乡村振兴“花开四季”活动。制定乡村振兴“花开四季”活动方案,采取“1个空间+1个主导产业+1种主题花+1个竞赛活动”的形式,举行乡村振兴春季开门红、夏季大比拼、秋季大攻坚、冬季大会战四个活动,同时举办好益阳乡村振兴湖区流动现场会,展示新特色、新亮点,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二十一)切实严格考核督查评估。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坚持按《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督查的通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解剖麻雀式”、“点穴式”督查。加强对重点工作特别是涉及资金、项目、考核工作全过程监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已纳入益阳市政府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科学制定综合评估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重要参考,力争实现省、市争先创优目标。

(二十二)切实加强总结宣传推广。进一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利用新媒体强化正面宣传,认真总结推广全市推进乡村振兴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支持开展乡村文化艺术展演活动。选树典型,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乡村振兴,营造党政齐抓、各方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十三)切实防范各类潜在风险。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上,科学研判、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冲击、光伏发电管理不到位、脱贫户发展不善导致背上债务、小额信贷逾期等风险。持续加大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信访件核处力度。切实加强舆情应对工作,对负面舆情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科学处理,并及时对外发声,掌握舆论主动,全力维护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

持续加强系统建设     

(二十四)注重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党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规范机关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二十五)注重机构队伍建设。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乡村振兴局“三定”方案出台相关工作,及时跟进编制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三定”方案,组织人员定岗定位,按新职能开展工作。加强乡村振兴干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走访” 活动,分级分类对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全覆盖。

(二十六)注重干部作风建设。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树立可亲可敬可为的良好形象,展示苦干实干能干会干的优良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纠四风树新风”,防止劳民伤财、搞形式,防止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防止弄虚作假、搞变通、打折扣,更加注重基层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更加注重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健全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项目库、政策库、数据库、专家库”建设,推行各项任务方案化、清单化、责任化,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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