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保安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 培训和鉴定的通知》解读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69996 发布机构:沅江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22-10-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在全省保安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

培训和鉴定的通知解读

 

为加强我省保安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广大保安员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公安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安服务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相关背景

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出台以来,我省保安服务业迅速发展,在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稳定,满足社会多元化安全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安员的待遇不高,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流失率较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后,公安厅同人社厅多次联系协商,决定共同开展保安员的职业培训和鉴定,以加强保安员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推动保安服务业技能人才梯次成长,发展个人职业生涯,提升保安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保安员职业荣誉感和工作归属感,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

二、主要依据

开展保安服务,对保安员进行职业培训及鉴定,主要依据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要求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第九条第(三)项要求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提交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20194月,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对保安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详细规范,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2017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其中保安员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公安部门相关机构、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保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内容:一是全面介绍开展保安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相关背景和必要性。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上岗保安员普遍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中级职业资格保安员达到3万人以上,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保安员占持证总数的20%以上。三是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规定了本省初、中、高三级保安员和保安师及高级保安师的申报条件。四是明确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全省保安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组织单位,并确定职责分工,同时成立省职业技能鉴定专业委员会。五是对各地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配套的工作举措要求,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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