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财务管理自查工作情况汇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61039 发布机构: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2025-04-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收到湘退役军人发〔2024〕17号文件后,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传达,明确了分工,根据文件的要求,我们第一时间对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自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情况

  我局组织财务和业务股室及二级机构报账员,将2019年至2023年所有账目进行清点和核对,对照使用现金报账行为和政府采购实施等进行重点自查,经过对116笔采购行为和所有账目的检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库集中支付使用现金的管理规定的行为,也没有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坐收坐支以及不符合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1月30日,沅江市委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没有发现湘退役军人发〔2024〕17号文件中的违规行为。2021年省巡视组对沅江市进行巡视,沅江市审计局于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1日在我局为期60天的离任审计、2023年10月沅江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局2021年财评审核工作中均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善好内控制度。我局将针对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并完善相关制度,以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对局机关和三个二级机构报账员的管理和培训,局机关和三个二级机构均明确了专门的报账员,在局机关设立了专门的报账办公室,由局纪检负责人和驻检组定期进行财务督导。

  2、规范财务管理。今年,按照削减财政预算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我们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规定,按照市财政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依法依程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认真执行我市财政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经费报销、从严控制现金收付,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区分涉密和非涉密资金,做好会计核算和预(决)算公开工作。

  3、加强监督问责。根据上级财务法律和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退役军人事务方面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对会计、出纳和报账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制订了《沅江市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了对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支出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和业务股室集中学习、宣传和贯彻财务监督的知识内容,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依法依规办理各项经济业务。严格按照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要求,加强各类票据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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