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1 16:21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作者: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YJDR201901003

沅政办发〔2019〕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芦苇场,市直各单位:

《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030




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2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43号)文件精神,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市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全市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按照“沅江市乡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统一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镇,振兴广大乡村。

(二)目标任务

2019

1.完成全市13个镇、场、街道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和污水处理专项规划修编、评审、批复工作,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2.完成全市13个镇、场、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选址、可研、土地报批、立项、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3.完成草尾镇、南大膳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黄茅洲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主、次干管铺设;污水收集率到达80%

4.胭脂湖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主、次干管铺设;污水收集率到达70%以上。

5.完成茶盘洲镇、泗湖山镇、共华镇、新湾镇、南嘴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部分主、次干管铺设;污水收集率到达50%以上

6.启动漉湖、南洞庭芦苇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20

1.完善草尾镇、南大膳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黄茅洲镇、胭脂湖街道入户管网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率到达75%以上

2.完成漉湖、南洞庭芦苇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网建设;完善茶盘洲镇、泗湖山镇、共华镇、新湾镇、南嘴镇入户管网及配套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率到达75%以上;

3.建立健全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伴水收取)。

2021

1.进一步完善全市13个镇、场、街道入户管网及配合管网建设,使污水收集率到达80%以上;

2.完善收费、运营、管理机制。

2022

1.全面完善管网建设,使污水收集率到达85%以上;

2.建立健全收费、运营、管理机制,实现全市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编好专项规划

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坚持“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趋势、产业发展规划、人口与经济状况、节约用水情况、地形地貌特点等因素。

沅江市乡镇排水与污水专项规划,于201910月底完成专项规划评审及修改,11底完成报批。

(二)科学选择建设模式

沅江市乡镇污水处理项目,采取以市为单位,将辖区内镇、场、胭脂湖街道实施整体打包,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增强项目规模优势。在项目建设中,本着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采取“设计、采购、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在运营管理上,拟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好、责任感强的企业,依法依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社会资本在投融资、管理、运营等方面的优势,提高项目实施效率,节约运维成本。从2019101日起,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镇、场、街道已完工的污水站管理运维,并尽快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三)多方筹集资金

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乡镇污水处理建设与运营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

建设期:本级财政从债券及其他资金渠道支持50%,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贷款融资30%,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益阳市生态环境沅江分局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20%

运营期:采取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财政适当补助(PPP)模式。社会参与:择优选择实力雄厚、信誉好、责任感强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运营,最大限度的盘活存量资产,发挥社会资本效益;使用者付资: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5347号)文件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方式实行伴水征收,201912月份开征;财政适当补助:争取贷款贴息补助和专项补助资金等。

(四)严格技术把关

根据各镇、场、胭脂湖街道的地形、地貌、地物、地质条件,结合人口和区域规模、交通条件、产业状况、排水现状等因素,坚持“宜分散则分散、宜集中则集中”的原则,加强对设施规模、工艺路线、建设投资、运维成本、执行标准等进行分类管控,确保项目建设科学合理。特别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分散与集中:基本做到“宜分则分、宜集则集”,确保污水收集率。

2.技术路线:全部采用经济适用、操作简便、运行可靠、可调节性强、无人值守、运程监控、固定床生物膜技术路线。

3.设备选型:全部选择使用寿命长、运维成本较低(国内一线品牌),可地下、地上式一体化设备。

4.站、网一体:严格按照站点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污水收集率达到85%以上。

5.排放标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环境敏感区域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

6.污泥处置:全市采用叠螺污泥脱水车,收集全市各污水处理站场污泥,脱水率达到80%后,送污泥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7.质量监督:质监、监理、常规检测与专项检测全程跟踪服务,监督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市委统筹规划、政府指导督促、部门负责实施、乡镇具体配合”的组织管理模式;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具体实施,市琼湖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市城建投)、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与融资,市自然资源局、益阳生态环境沅江分局、水利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建立起工作机制,实行工期倒排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地形调查、征地拆迁、施工环境等工作。项目实施严格遵守环保、用地、节能、质量、安全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配套

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市发改局核发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文件,明确收费标准和征收方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部门加强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实施,尽早挤进PPP项目运营管理库,确保项目的长效运营和投融资模式符合相关金融政策要求。

(三)加强调研督导

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作为河(湖)长制、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督察考核内容,建立定期协商、调研、通报、约谈制度,及时协调处理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运营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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