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沅江市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沅江市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9-12-14 01:11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量:
按照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建立8件实事完成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湘统[2006]89号)要求,现将我局所承办的2009年为民办实事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考 核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指标名称

目标任务

实际完成

以自然村为单位,集中连片并达到建设规模

农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20万元,要求建设示范农户30户以上

 

30

示范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

达到80%以上

90%

 

示范农户生活垃圾处理率

达到80%以上

 

90%

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入户率

达到80%以上

 

90%

项目村成立物业管理站,并制定农村清洁工程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物业管理站,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已建立

 

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政府8件实事考核办反映。

市考核办:沅江市人民政府督察室 邮编:413100

联系电话:0737—2721405

市统计局:邮编:413100 联系电话:0737—2721296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沅江市农业局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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