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沅江市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沅江市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建设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9-12-14 01:11
信息来源:沅江市人民政府
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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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项 目 完 成 情 况 |
指标名称 |
目标任务 |
实际完成 |
以自然村为单位,集中连片并达到建设规模 |
农村清洁工程专项经费20万元,要求建设示范农户30户以上 |
3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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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农户生活污水处理率 |
达到80%以上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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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农户生活垃圾处理率 |
达到80%以上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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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入户率 |
达到80%以上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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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村成立物业管理站,并制定农村清洁工程相关规章制度 |
建立物业管理站,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
已建立 |
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政府8件实事考核办反映。
市考核办:沅江市人民政府督察室 邮编:413100
联系电话:0737—2721405
市统计局:邮编:413100 联系电话:0737—2721296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沅江市农业局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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