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沅江市卫生局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对沅江市卫生局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1-12-12 16:28
信息来源:沅江信息网
作者:沅江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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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1〕4号),湖南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湘考发〔2011〕4号)要求,我局所承办的2011年为民办实事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0%以上和农村五保户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的项目完成情况如下:2011年1-11月份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74.31%和农村五保户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已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补偿率100%),已经完成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22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沅江市实事考核办反映。
联系方式:
沅江市考核办:地址:沅江市市治大院,邮编:413100,联系电话:2812265
沅江市统计局:地址:沅江市市治大院,邮编:413100,联系电话:2721296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沅江市卫生局
2011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 李孝光 张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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