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 乡村振兴局
  • 负责人: 刘密珍
  • 机构地址: 沅江市琼湖街道双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 联系电话: 0737—2721722
  • 办公时间: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沅江市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益阳市委市政府、沅江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是:

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实施防返贫监测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防返贫监测工作,指导全乡村振兴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根据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中央、省、益阳市和沅江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衔接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衔接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审批和组织实施;参与信贷产业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产业项目库建设。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社会帮扶工作。协调管理有关乡村振兴捐赠资金和物资。协调管理贫困地区与国际组织或机构的乡村振兴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乡村振兴外资和项目的实施管理。

(六)组织指导乡村振兴有关培训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驻村帮扶计划,指导全驻村帮扶工作。

(八)负责协调乡村振兴国扶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九)负责开展全乡村振兴调研、督查、考核工作

(十)承担中共沅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

 (十一)完成沅江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综合股

  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参与有关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起草;负责研究起草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领导活动等综合性文稿;拟制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协调机关政务运转,负责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机要、文电、会务、档案、值班、保密;承担全市乡村振兴有关会务筹备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才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加强队伍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宣传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典型推广等任务;承办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减贫和乡村振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承担乡村振兴智库建设,开展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督促落实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事项办理;参与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清廉乡村”建设,推进“一镇两村”项目建设;承担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和简报信息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承担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工作(包括现代农业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消费帮扶工作;负责企业帮扶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花开四季”、流动现场会等活动工作;服从市委市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安排。

  2.规划财务股

  主要职能: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负责配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脱贫革命老区工作;协调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美丽村庄、保险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立项争资、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一卡通”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服从市委市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安排。

  3.开发指导股

  主要职能:

  承担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帮扶意见建议;指导开展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乡村振兴有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比对分析、问题整改等工作;组织指导监测户帮扶工作;统筹协调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负责公共服务领域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残疾人、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帮扶政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具体承担农村厕所革命工作;负责配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示范创建镇、示范创建村等帮扶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兜底脱贫和贫困残疾人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饮水安全保障等行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开展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行动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防控、组织实施“雨露计划”项目工作,配合做好“一卡通”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驻村帮扶、结对帮扶(联系)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从市委市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安排。

  4.督查调研股

  主要职能: 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调研、督查、考核工作;负起草领导讲话、典型经验总结和相关汇报材料;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相关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承办全市乡村振兴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做好市领导联镇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协调做好相关舆情监测报告和应对处置具体工作;负责信访及12317信访平台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负责各级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服从市委市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安排。

  5.市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乡村振兴培训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工作;服从市委市政府、局机关中心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