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诉讼费清理专项行动”专题对口协商情况的报告
沅协字〔2022〕7号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关于“沅江市诉讼费清理专项行动”专题对口协商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30日市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
根据市政协2022年度《沅江市诉讼费清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的课题安排, 2022年4月,由市政协副主席李春华带队,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活动组有关政协委员组成专门的调研组,深入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等部门单位,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了调研。于 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退还胜诉原告垫付诉讼费、简化退款手续的专题对口协商活动,沅江市人民法院就近几年诉讼费退付情况做了详细的阐述。现将有关专项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政策执行有偏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原告胜诉,法院应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直接向被告收取。从我市人民法院近三年诉讼费用退还情况来看,绝大部分胜诉案件都没有将原告胜诉所垫付的诉讼费主动退还,而是要求原告胜诉方连同诉讼请求一并申请被告支付。
(二)主动作为有差距
我市绝大部分法官认为,起诉当事人在乎的是合法利益通过法院判决获得兑付,对当事人垫付的诉讼费在胜诉后能否及时退还抱无所谓的态度。只要胜诉方不吵不闹,从不主动告知原告胜诉方诉讼费如何办理退费手续,以一纸判决书一推了事。
(三)监督机制有缺失
近三年来,我市人民检察院及市审计部门没有开展过原告胜诉案件垫付诉讼费退还的监督与审计。到目前为止,沅江市人民法院近三年来退还了多少原告胜诉垫付的诉讼费,还有多少应退而未退的诉讼费。底子不明、数据不清。
二、采取的有关措施
(一)要求沅江市人民法院加强学习,更新观念。不折不扣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交纳办法〉的通知》精神。迅速制定诉讼费退还的工作方案。
(二)要求沅江市人民法院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认真的梳理,对近三年来已胜诉案件且诉讼费由胜诉方垫付的未退金额列表造册。
(三)要求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在分管领导肖东光的带领下,全程跟踪监督,对应退未退的案件,制发检察建议,确保真清退、真落实。
(四)要求沅江市人民法院对2022年判决的案件实行回头看,凡由原告垫付诉讼费且原告为胜讼方的案件,一律做到应退尽退。
三、对口协商取得的成效
(一)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也制定了诉讼费退还的工作流程。
(二)强化了监督责任,理顺了法检两院的沟通机制,为市检察院民行科依法监督诉讼费退还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
(三)诉讼费退还工作有序推进,司法的公信力得到提高。自开展对口协商之日起到目前为止,终结民事诉讼案件1100件,退还预收的诉讼费19.87万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政协沅江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信息来源: 沅江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