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前教育工作检查和幼儿园年检的通知
沅教通〔2019〕132号
沅 江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前教育工作检查和幼儿园年检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市中心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沅江市2019年学前教育工作安排,经研究,定于12月上旬开始进行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工作检查和全市公民办幼儿园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市局审批的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检查程序
(一)幼儿园年检分为自查、初检、核查三个阶段
自查:对照《评估细则》(附件3),幼儿园进行自查评分。
初检:按照《评估细则》中心学校组织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初检。
核查:在自查和初检的基础上,市局对照《评估细则》逐项评分。
(二)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年度工作检查分自查和核查两个阶段进行
自查:中心学校对照《考评细则》(附件2)自查。
核查:由市局对照《考评细则》核查。
四、工作要求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完善幼儿园年审制度,将年审、年检结果作为幼儿园升降等级以及安排补助资金的参考依据。各中心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本区域内幼儿园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年检工作,对照《沅江市幼儿园分类定级评估细则》,搞好自查和初检。组织园长认真填写《沅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审批表》,广泛开展社会、家长共同进行园所问卷评议,加强绩效评价。
2.年检时中心学校向市局提交:学前教育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心学校相关工作资料、幼儿园分类定等初评结果。
3.本年度评优实行三个一票否决:
(1)本年内无任何投入,且面积狭小,设施陈旧。玩教具与活动课开设、教学需要不相匹配。
(2)在去小学化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六个基本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3)师资达标率不足50%,不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重扰乱招生秩序。开学督查被通报批评的单位。
4.民办幼儿园向市局提供下列材料:
(1)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控机制,要求各幼儿园须提供2018至2019学年度幼儿园财务审计报告;
(2)2019年度幼儿园分类定等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5.公办园参照《分类定等细则》进行检查。
附件:
1.沅江市2019年度幼儿园分类定等时间安排表
2. 沅江市学前教育工作考评细则(试行)
3. 沅江市幼儿园分类定等评估细则(2019年试行)
4.沅江市2019年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等园所名单
5.2019年公办幼儿园年终检查名单
6.沅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审批表
沅江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