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广大朋友的一封信 保护大通湖 积极推广无磷洗涤用品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83450 发布机构:沅江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2021-11-18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全市广大朋友们:

    大家好!

近年来,我市大通湖水域呈明显富营养态势,如果任其发展,将失去水体应有功能,破坏生态环境,妨碍经济发展,危害人体健康。含磷洗涤用品的长期使用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为了进一步加大大通湖流域的综合治理,保护和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倡导广大市民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无磷洗涤用品,是指五氧化二磷总含量小于1.1%的洗涤用品;含磷洗涤用品,是指五氧化二磷总含量大于等于1.1%的洗涤用品。洗涤用品含:1、民用洗涤剂:肥皂、洗衣粉、皂粉、洗衣液、洗洁精 。2、个人卫生用洗涤剂:香皂、牙膏、沐浴露、洗发水。3、工业洗涤剂:工业粉、客洗粉、纺织煮练剂、乳化剂、金属清洗剂、洗车液。使用含磷洗涤剂会使大量的磷进入大通湖水体,引起水质下降,水体变黑变臭。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可以减少污染,保护大通湖水体。

为了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大通湖,建设美丽、绿色家园,让我们自觉使用和销售无磷洗涤用品,减少污染,爱护环境,树立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广大朋友们!让我们积极参与到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行动中来!       

 

 

 

                      沅江市商务局宣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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