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大通湖流域“禁磷”工作,着力解决2020年益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商务部门承担对大通湖沅江流域内五个乡镇服务业经营者和场所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经营性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目前沅江市商务局已完成5个镇生活性服务行业经营者和场所731家“禁磷”工作清查检查登记、发放宣传资料、责任状签订、粘贴“禁磷”标识牌等工作。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对辖区使用洗涤用品的服务业场所和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贯彻落实许达哲同志调研座谈会重要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