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工作责任 推动“禁磷”工作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310260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10-27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扎实推进大通湖流域禁磷工作,着力解决2020年益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商务部门承担对大通湖沅江流域内五个乡镇服务业经营者和场所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开展经营性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目前沅江市商务局已完成5个镇生活性服务行业经营者和场所731禁磷工作清查检查登记、发放宣传资料、责任状签订、粘贴禁磷标识牌等工作。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对辖区使用洗涤用品的服务业场所和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督,贯彻落实许达哲同志调研座谈会重要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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