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商贸企业复工复产 商务局党员干部在行动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29417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2-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沅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场主体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连日来,市商务局在全力抓好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适时调整工作重心,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助力我市商贸企业的复工经营工作,党员干部对全市商贸企业复工经营进行检查督导,切实做好保障民生抓好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和商贸企业复工经营工作。

    商务局要求商贸企业按照复工经营三步走步骤严格执行一是建立管理和应急机制。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建立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做好复工经营前疫情防控准备。即将复工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复工前疫情防控准备。落实专门防控人员,配备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防护物资,做好相关记录。三是执行返岗人员健康证明办理办法。所有返岗人员必须向单位提交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报市商务局市场建设股备案;省外返沅人员和无证明人员必须通过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岗,没有履行上述手续的人员一律暂缓上岗。四、强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复工报备流程。无报备一律不得开工,同时强化企业法人职责,加强信息无缝对接和报送工作。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告,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顺利复工经营。

    尤其针对琼湖被服熨洗服务厂(仅限洗涤医疗被服)的复工经营,市商务局一方面督促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经营场地的全面消毒,先行安排本地员工上岗,实行健康证明办理制度同时强调加强企业复工后的防控工作。要求企业在落实人员体温检测、日常清洁消毒等要坚持信息登记制度,对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确保防控工作抓细、抓实。与此同时,市商务局对未停业的加油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加强监管职责,出台防控工作细则标准,在落实“五个一”、“一日三专”,值守人员情况报送等方面加强与属地管理单位的工作对接。持续加强对“八类人员”的情况摸排和上岗人员签订健康证明信息报送工作。

    截至219日,沅江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1家、商贸企业复工营业85家,其中农贸市场16个,超市5家,加油站64家,在每日消毒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正常开放营业。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发挥党员干部力量,加大对商贸企业复工经营督导力度,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复工经营和群众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商贸企业复工经营安全、平稳、畅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