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关于作出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的公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771205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发文日期:2023-04-25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425日我局对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425日~5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7-2728885(沅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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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4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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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6

2023. 4.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关于《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益沅环评表〔20236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沅江市阳罗洲镇跃进村(租用原跃进中心小学)(东经112°36'5.9",北纬29°3'52"),占地面积8568m2,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年设计产能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新建一条180m3/h混凝土全自动生产线,主楼为全封闭式环保型钢结构搅拌楼,包括水泥、矿粉、粉煤灰储存及输送系统、计量设施、电气控制设施等。原料区占地面积约为3500m2,全封闭钢棚结构,沙石骨料堆放于库房内。新建4个筒仓,分别为水泥仓2个,粉煤灰仓1个,矿粉仓1个;外加剂储液箱2个。配套实验室、办公综合楼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20人,8小时一班制,一天2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提供食宿。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湖南壕进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1.25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项目公用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均按《沅江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发展规划(2021-2030)》等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好场内排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与设备、车辆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清水池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其他雨水通过厂区单独的雨水管道引至周边的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二级标准后用作周边农林施肥等综合利用,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水泥、粉煤灰等原料筒仓置于搅拌楼内,粉尘由筒仓自带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搅拌主楼进行密封,传送带等生产工序全密闭,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原料堆场全封闭钢棚结构,沙石等骨料堆放于库房内,并设置喷淋喷雾装置;运输扬尘采用限制汽车超载超速、全封闭运输、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加强厂区道路硬化等措施,厂内定期喷雾,减少扬尘污染。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后高空排放。

(五)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隔离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贮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措施;各类固废应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避免二次污染,确保固废“零排放”;贮存区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的要求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实验室废料与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用作路基材料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四、本项目的生产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益阳市和沅江市两级人民政府关于砂石行业的相关规划和管理要求,严禁处置建筑垃圾以及含危险废物的其他垃圾,所有原材料均须有合法来源。

五、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在本次环评审批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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