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1-1487423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 发文日期:2021-11-2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益沅环评表〔2021

沅江市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

你公司报送的《沅江市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沅江市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位于沅江市琼湖街道南洞庭大道与保民大桥交界处(东经112°2350.061″、北纬28°4832.364″),本项目主要经营零售燃油,不涉及维修等业务,项目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油罐区、加油区、罩棚、站房等,配套建设环保、电力、给排水、道路、观测检查井等工程。罩棚采用螺栓球网架结构,水平投影占地面积760.26m2,柱净高7.7m(混凝土柱)。包含4座双柱加油岛,每个加油岛设有1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站房为2层框架结构,包含营业厅、办公室、厕所、配电房等, 建筑面积为364m2。洗车区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50m2,主要经营洗车服务。包含4个固定地下储油罐(SF双层罐),分别为10#柴油罐(50m3),192#汽油罐(40m3),195#汽油罐(40m3),198#汽油罐(40m3),油罐总容量145m3(柴油罐容积折半)。油罐区占地152.05m2,设置防渗系统,并密封埋地。罐区观察井内设置潜液泵,用于排出罐区内污水。本项目员工定员10人,年工作日365天,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站内提供食宿(灶头能源为电),住宿人员为值班人员,每天2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沅江市沅江市琼湖街道保民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场地做到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土地和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施工作业。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在生产厂区四周设置集水沟,初期雨水、场地清洗废水及洗车废水收集后统一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资江分河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是通过控制储油罐压力回收处理加油站储油罐内的挥发油气和回收油气,将绝大部分油气以液态油和过饱和油气的形式返回至储油罐中,油气中的空气组分净化后排放到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油气处理装置排口中油气浓度符合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油气排放浓度限值,场界非甲烷总烃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柴油发电机尾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排气筒高于屋顶排放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提醒进出车辆采取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 “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沉渣及油泥,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按时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加油站油罐清洗均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进行,清洗时产生的油罐废油渣由专业清洗单位负责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四、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1124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办公室    202111 24日印发

抄送: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益阳市沅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