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沅环评表〔2021〕 号
沅江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沅江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批复<沅江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沅江市金胜混凝土搅拌站原选址于沅江市草尾镇原胜天码头,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对当地的河岸整治要求,沅江金胜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场地需要进行搬迁。本项目位于沅江市草尾镇胜天村(东经112°19′54.926″、北纬29°3′9.961″)。总体平面布局规划,厂区西侧主要出入口,为混凝土搅拌生产主楼,混凝土搅拌生产主楼北侧为综合楼,洗车平台靠近综合楼的西侧,东侧为原料暂存间,原料暂存间与搅拌楼之间布设密闭输送带用于原料的输送,且设置两个沉淀池用于生产废水的沉淀。主要建设内容:1条混凝土全自动生产线,产能为180m3/h,占地面积约为225m2;1F厂区的东北侧设置一间原料暂存间,建筑面积约为2239.03m2;厂区的西侧设置一栋两层的办公楼,占地面积约为195m2。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形成4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能力。本项目劳动定员共30人,8小时一班制,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湖南靖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遵守有关承诺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同意沅江金胜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生产线迁建项目建设。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期间,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作业时间,夜间(22:00--06:00)禁止高噪声作业施工。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作农肥,综合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经两格沉淀池+清水池回用于车辆清洗生产用水,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筒仓自带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搅拌主楼进行密封,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生产工序整体位于密闭厂房中;堆场三面围挡,仅留一侧供车辆出入,并设置喷淋喷雾装置;运输扬尘限采用制汽车超载超速、采用全封闭运输、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加强厂区道路硬化等措施,厂内定期喷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五)严格控制噪声影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隔离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六)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与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用作路基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统一置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四、本项目的生产和经营必须严格执行益阳市和沅江市两级人民政府关于机制砂生产的相关规划和管理要求,严禁处置工业建筑垃圾以及含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五、本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后,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在本次环评审批手续后,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内容和批复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原环保部令第48号)的要求及时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4日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印发
抄送: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益阳市沅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