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确定了届内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评议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的意见,现将2026年度评议单位和评议内容公布如下:
一、评议单位
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局、市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二、评议内容
1. 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完成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等情况;
3. 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情况;
4. 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进行评议的其他事项。
为客观公正做好本次评议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上述五个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方式提出,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1.电子邮箱:yjrdpy@163.com;
2.传真:0737-2721664;
3.信件邮寄地址: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