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人员、机构构成情况
根据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本机关内设2个办事机构: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个:市财政预算联网服务中心。
2021年本机关年未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41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
2、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全市重大事项的调查和审议。(2)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委的提名,组织对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和市法院有关人员的职务任免。(3)负责组织对“一府一委二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4)组织走访人大代表及人大代表视察、调查等活动。(5)负责组织召开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6)指导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工作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与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人大代表的联系。(7)负责收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转办、督办落实,作出答复,搞好议案汇编。
(二)2021年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总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全年总支出919.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0万元。
(2)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306.54万元,占总支出的33.34%。其中:1、人大专项业务合计支出289.54万元;2、“四行”专项支出17万元,其中:环保世纪行专项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行专项4万元、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4万元、三湘农民健康行专项4万元。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2021年,本机关绩效目标是依据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利用项目资金,积极实现绩效评价,高效、节约运用财政资金,发挥项目产生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2021年度“四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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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世纪行、民族团结进步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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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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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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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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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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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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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预算项目√2、区直属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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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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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性项目√2、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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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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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年性项目√2、延续性项目3、一次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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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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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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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当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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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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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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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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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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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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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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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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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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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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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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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本年度四行宣传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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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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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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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调研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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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四行调研执法视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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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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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执法调研视察工作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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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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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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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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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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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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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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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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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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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性质
本项目属于部门预算项目,项目属性为持续性项目,项目类型为常年性项目。
2、项目用途
“四行”支出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环保世纪行等“四行”经费保障。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本项目2021年度安排预算资金17万元。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与申请预算数额对比分析
1、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7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与申请预算数额对比情况
本项目申请预算经费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7万元,实际使用较预算申请经费持平。
(四)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资金使用合规,支出依据规范,无虚列支出,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3、财务内控有效。已制定相应的内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内控措施,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且能有效执行,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环保世纪行”和“民族团结进步行”等系列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和农民健康知识等宣传读本,全面普及农业科学知识、健康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均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是助推生态环境改善。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农村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聚焦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生态建设,突出了“生态立市”相关工作情况调研。
三是保障民生福祉。听取审议了《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关于民办学校公办在编教师清理及退出情况、防汛抗灾准备工作情况、城市整体规划情况等的汇报。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整改、农村公路建管养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和调研。
2、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突出环境保护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人大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绿色发展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彰显绿色沅江特色,提升生态品质。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为农民健康创造良好的宜居和人口环境,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福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民生水平。
(二)改进建议
1、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年度项目预算应严格按项目内容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压减项目资金,使预算编制更加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并加强管理,不属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事项,一律不得使用项目资金列支。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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