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本机关内设2个办事机构: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1个:市财政预算联网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2021年本机关年未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41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1人。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对全市重大事项的调查和审议。
2、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市委的提名,组织对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和市法院有关人员的职务任免。
3、负责组织对“一府一委二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4、组织走访人大代表及人大代表视察、调查等活动。
5、负责组织召开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
6、指导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工作和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与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络组、人大代表的联系。
7、负责收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转办、督办落实,作出答复,搞好议案汇编。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的管理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出7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2、年初总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收入58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0.64万元。年初预算支出总计5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64万元,专项支出156万元。
3、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共计321.86万元,其中:
(1)因人员变动预算调整追补资金76.09万元;
(2)上级专项拨款69.90万元,其中:省级人大换届选举补助经费38.60万元、市级代表活动经费(益财行指〔2020〕0333号)3.2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10万元;
(3)市级专项拨款151.89万元,其中:2020绩效考核奖金49万元、2021年公务交通补贴17.36万元、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51.53万元、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预拨)30万元、人大代表参训学习经费4万元;
(4)年终结转结余20.80万元,其中: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建设经费3.70万元、2020年度经费追补资金8.10万元、预拨2020年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3.7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5.30万元。
4、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决算为919.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33万元,占95.20%;其他收入16.56万元,占1.80%;年初结转和结余27.62万元,占3.00%。
5、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支出决算为91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6万元,专项支出306.54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
6、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与上年比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公务接待费用13.66万元,2021年7.78万元,下降43.04%。
(二)专项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306.54万元,占总支出的33.34%。其中:1、人大专项业务支出289.54万元,其中:监督、执法、各委室调研等经费55万元、扶贫、党建、老干等中心工作专项20万元、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24万元、编印人大通讯及人大公报5万元、省级和市级代表经费16.83万元、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2.73万元、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经费78.88万元、预拨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经费3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28.10万元、参训学习经费4万元、预算联网监督运行专项15万元;2、“四行”专项支出17万元,其中:环保世纪行专项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行专项4万元、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4万元、三湘农民健康行专项4万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洞庭湖区核心城市目标,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全年共召开常委会议9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25项,组织及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40余次,为统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持续改善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依法有效监督,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行使职权,以监督促进决策落实,以决定汇聚各方力量,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调整、预决算、审计问题整改等情况报告。加强重点项目资金审查监督,大力推行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为有效防范我市债务风险作出了努力。
二是助推生态环境改善。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农村污水处理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听取《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重点关注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推动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聚焦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组织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生态建设,突出了“生态立市”相关工作情况调研。
三是助推法治水平提升。遵循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规范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发言、会议表决、颁发任命书的任免程序。坚持组织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效维护了法治统一。先后组织或协助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调研。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政策向民生聚焦、服务向民生覆盖、投资向民生优先。
一是保障民生福祉。听取审议了《湖南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关于民办学校公办在编教师清理及退出情况、防汛抗灾准备工作情况、城市整体规划情况等的汇报。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整改、农村公路建管养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和调研。持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等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维护公平正义。开展“七五”普法落实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专题调研,对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切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有力维护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将市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诉讼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内容进行审议。加强涉法涉诉案件督办,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关注民生实事。制定了《沅江市镇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意见》,实行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全市10个镇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实现了政府决策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向“全程参与”转变,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坚持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始终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遵循工作规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保障水平,努力让代表工作活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一是加强代表履职保障。通过举办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提高了人大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利用人大网站、微信群等媒介,发布市委重大决策、人大工作动态、政府重点工作等,拓宽了代表知情悉政渠道。切实加强代表管理,开展优秀代表评选和代表履职登记等工作,宣传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担当的先进典型。
二是加强人大工作指导。在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把关标准,确保了换届选举程序合法、过程顺利、结果圆满。高标准组织召开了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坚持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委室分片包点联系指导镇级人大工作制度,促进镇级人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让基层人大参与到常委会工作中来,形成上下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建议办理质量。坚持集中交办、重点督办、目标考核等制度,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代表建议办结率、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率不断提高。
(四)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是思想建设不断加强。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讲授党课、研讨交流等形式,坚持办好主题党日、廉政教育课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二是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廉政防火墙。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找准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是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围绕代表履职和自身建设等重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制订人大新闻宣传方案、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全年共完成各类调研报告30余篇,推送工作信息近200多条。按期编印了《人大公报》《人大工作通讯》,有效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效。
综合全年支出管理情况,本机关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建立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公务接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了支出管理。年度计划、重大支出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采取调研、视察、宣传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联审会签,严格一支笔审批,做到了报批资料完整、手续齐全。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了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整体支出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够科学,需继续探索设置更加科学、可量化考评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评价部门整体效益情况;
(二)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固定资产折损,未及时进行清理。
五、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强化预算支出责任。
(二)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从资产采购、使用以及报废各环节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22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