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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1年06月10日 来源: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8类11个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自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及时将巡察反馈情况向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机关集中整改的三个阶段分别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调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就整改措施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和制度分别进行了研究和审议。

2.细化分解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讨论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个制定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委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抓好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通过平常的工作情况检验整改成效,及时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截至日前,所有巡察反馈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其中3个已整改到位,8个取得初步成效,均需长期坚持。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沅江市人大代表活动制度》、《关于依法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巩固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抓贯彻落实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

(1)关于“指导人大代表充分履职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活动方案》,3月30日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沅江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二是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年初向市委干教培训小组申报了2批次人大系统业务培训班,拟委托省人大培训中心对部分代表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3月中旬组织各镇(街道、中心)人大负责人赴常德鼎城、株洲渌口考察学习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实施《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成功经验;4月份以来,相继派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相关委室负责人13人次参加全国、省、益阳人大组织的履职培训。三是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参加视察等活动拓宽代表议案建议来源。四是组织开展了市十七届人大代表优秀代表评选活动,拟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定。

(2)关于“重程序、轻效果、监督力度弱,监督实效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全年监督重点。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拟定,在对相关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对市委市政府2021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部署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要点的框架结构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于元月上旬形成初稿,经1月2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讨论后进行了修改,并反复征求机关各委室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于2月24日提请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形成了《工作要点》草案,提交2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探索运用刚性监督方式。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组织对《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4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所作的调查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报告。三是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建立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清单。

(3)关于“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组织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细致做好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前期工作事宜。一是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的规定和省、益阳市人大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新一届各镇人大代表测算确定的请示和上报工作,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市本级人大代表名额为28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35名,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确定并上报的镇人大代表名额总数为811名。二是做好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包括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市委批转)、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市镇选举委员会和街道、湿地中心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设立决定、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适时提请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通过。三是按每一名市、镇人大代表各自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同的原则和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县级选区套乡级选区的方法,做好市镇两级选区划分和市代表名额测算分配工作。四是起草好市镇同步换届选举日程安排、选民登记办法、选举办法等选举文书;五是订购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业务书籍,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班筹备工作。六是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的推荐提名和代表资源的摸底工作。

(4)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编制机关工会年度预算,执行收支独立核算。

2.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有偏差,维护群众利益意识不强

(5)关于“调研工作联系群众不紧密,信访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兴调研之风。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养老体系建设、防汛抗旱准备、2020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2021年环境目标任务制定、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修护等专题调研,调研人员均做到了沉下身子、立足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调研报告也经分管领导和主任会议把关完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审议(交办)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组织开展“四级代表为乡村振兴真调研、献良策、办实事”献礼建党百年活动,目前已收到各级代表微调研报告32件,配合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活动图文征集工作。三是派出信访工作人员参加益阳人大组织的人大信访工作专业培训,进一步端正了工作态度,今年共接待涉法来信来访5件次,做好了接待、调查、转办和督办工作。

3.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高,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网络舆情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暨机关干职工会议重点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严格按流程开展中心组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于1月22日、2月19日、3月25日、4月27日、5月12日开展了集中学习。三是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络舆情管理制度,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四是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工作动态。

4.政治理论学习打折扣,学习实效性不强

(7)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学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等书籍分发给机关干职工;结合机关学习课堂、党日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机关学习课堂学习内容;组织各委室负责人轮流授课,督促机关干职工搞好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开展好集中研讨,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二)党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严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5.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8)关于“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管理监督不严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对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优配强了支部班子;二是制定了机关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通过座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扎实开展了谈心谈话,按照要求开展了经常性的谈话提醒工作。四是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机关党建经费使用计划,丰富党建活动内容。3月5日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召开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5月上旬组织支部党员赴安化县马路镇英雄公园和湖南坡红军遗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现场教学;组织机关干职工深入杨泗桥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了机关文化走廊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6.干部作风不严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9)关于“进取意识不足、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团队协作意识不强,人员结构不优、专门委员会专而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机关干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同时以谈心谈话和红色教育唤醒初心、摆正思想、激发干劲。二是加强机关委室间的沟通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配合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参与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围绕“产业兴旺”主题配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参与了乡村振兴工作调研等。三是拟以换届为契机,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衔接,多向市委请示报告,建议优化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结构;6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来益调研座谈发言中也提出了此建议;拟定了《关于选任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兼职委员试行办法(草案)》,4月27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待充分学习考察、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7.管党治党责任覆盖不全,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

(10)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有误差,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干职工会议上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三是结合机关学习课堂、机关工作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干部网络教育平台等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了对上级纪委全会精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换届纪律等的学习贯彻,组织观看了《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系列电视专题片、《不可触碰的底线3》警示教育片。

8.纪律意识淡薄

(11)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发放、超范围提取资金已收缴;二是修订了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请假等制度。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作风效能;以问题整改落实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以履行主体责任为根本,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引向深入,为推动沅江二次创业凝聚人大智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7-2721664。邮政信箱:沅江市沅江大道8号市治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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