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为领导干部,不甘心手中权力与工资收入之间的巨大反差,他甘愿被商人老板们“围猎”,坦然接受打着各类考察、学习名义的观光旅游,动辄出入高档酒楼会所,享受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豪华宴请,最终迷失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权力观中,沦为“围猎者”的盘中餐……”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小英以典型案例为教科书,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注入廉洁“清醒剂”。

近日,沅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我市《深入开展“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报了2019年以来查处的我市多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大家时刻筑牢思想防线;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约法三章”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敬法畏纪、遵规守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能力。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本次警示教育大会的意义所在,坚持以案为戒,勇于自我革命,在思想深处自我检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将“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刻于心践于行;坚持“以案促改”,压实管党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时刻把作风建设抓严抓紧抓实;坚持率先垂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学习研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整章建制等工作,凝心聚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人大工作新业绩检验“以案促改”工作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