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各类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为切实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落实率和办结率,10月19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室深入公安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19个代表建议承办单位,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办。

(督办组在市农业农村局督办代表建议)
各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对所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就因政策等原因暂时未能解决的建议进行了解释说明;督办组就建议办理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具体承办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督办组充分肯定了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办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到位,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督办组指出,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国家机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并落到实处,确保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就下一步工作,督办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各承办单位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与义务,把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办实、办好。 二要要创新办理方式。将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办理前要及时与代表沟通;办理中经常与代表协商,必要时邀请代表共同参与;办理后要将办理情况及书面答复及时反馈给代表,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三要注重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大力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好,向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