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沅江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年12月03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各乡、镇、场、街道党委(工委):

现将《沅江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20121129

 

沅江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方案

我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全市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范围

全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项目

二、验收内容

1.工程实体质量;

2.设施配套情况;

3.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4.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检查建设规模、工程质量、配套设施、作用发挥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三、验收程序 

1.申请验收。对达到下列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验收申请:(1)完成工程规划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任务,达到使用要求;(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图纸)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4)工程质量经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查验,认定为合格标准以上;(5)工程预、决算和财务账目经过竣工决算审计(以乡镇为单位);(6)报送《沅江市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验收申请表》(一乡镇场街道一表)。

2.审查验收。市委基层办收到乡镇场(街道)验收申请后,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验收组开展达标验收。具体办法是:(1)听取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关于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后阶段工作措施等情况;(2)查看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料,包括招投标书、工程图纸、施工资质、施工合同、质检结论、产权登记情况、审计结论以及乡镇场(街道)安排部署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讲话等资料;(3)深入现场按有关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验收;(4)检查建设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情况,主要查看资金账户设立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等;(5)随机走访一定数量的机关干部,重点了解群众满意程度,听取群众意见建议;(6)对申请验收项目按“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

3.表彰奖励。对通过验收并被评定为“好”类的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项目,由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5万元/个的补贴。

、相关要求

1.抓紧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要切实做好乡镇机关危房改造和“五小”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抓紧汇总完善相关资料,向市委基层办申报验收。

2.要严格把握标准、实事求是。市审查验收组要以深入的作风、严肃的纪律开展工作,细心查看、走访,严格按标准考核。

3.要坚持验收与指导相结合。在审查验收时,要加强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指导基层工作;验收结束后要及时反馈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附件附件:沅组通2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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