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推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 “差”票超过1/3领导班子可被调整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作者:组织部 [字体: ]

      贵州省委组织部日前印发《贵州省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从今年开始对所有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从严管理干部,治庸治懒,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办法明确,对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达不到2/3,或者“差”票超过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将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必要时请贵州省委进行组织调整;主要负责人确有责任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请贵州省委进行组织调整。
  据介绍,考核对象将实现全覆盖,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或第二年第一季度。为保证考核程序更加民主公开,年度考核将在年度总结述职的基础上,采取组织评价与干部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任期考察、巡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年度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统筹安排,与目标绩效、有关专项工作考核相结合,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
  对于考核结果的评定,贵州省委组织部将依据专项考核、巡视组巡视、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民主生活会、年度目标考核、民意调查结果、个别谈话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防止简单根据测评票形成评价意见。
  此外,省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的年度考核情况,将由贵州省委组织部存入干部考核工作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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