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发改局党组学习《长江保护法》
2021年11月4日,局党组成员及洞庭湖洞庭湖区经济建设股工作人员开展了《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
《长江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对依法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此次学习由党组书记彭龙领学,首先对《长江保护法》重要条目进行了逐条学习,并结合目前工作情况与法律条目进行阐述,要求将长江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醒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注重有关法律的学用结合,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培训完大家纷纷表示制定《长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严法治观”的最有效措施。要持续改善河湖水环境,要加快修复河湖水生态,严格保护湖水资源,切实抓好各类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