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7月1日上午8点30分
地点: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监察会议室
参加人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领导小组
事由:王建丰等45位同志出生年月待确认、参加工作时间待确认、档案资料遗失或记录不全、姓名待确认等问题。
针对王建丰等45位同志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领导小组于2025年7月1日在沅江市人社局二楼劳动监察会议室召开了联合审批会议。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原则,与会人员对其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结论如下:
1、同意认定黄茅洲中心卫生院王建丰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6月;
2、同意认定粮油物资总公司邓志福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6月;
3、同意认定黄茅洲畜牧站皮长清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3月;
4、同意认定南大供销社王慧同志出生年月为1975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1年8月;
5、同意认定电影公司罗六明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1年9月;
6、同意认定麻纺厂周达林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8月;
7、同意认定草尾粮站徐放桃同志出生年月为1975年9月;
8、同意认定专汽厂许茜平同志出生年月为1965年11月;
9、同意认定煤炭公司袁莉同志出生年月为1970年7月;
10、同意认定沅江糕点厂龚平同志出生年月为1975年6月;
11、同意认定三眼塘供销社曾小平同志出生年月为1974年5月,因其社保缴费于2025年6月才达到缴费年限15年,故退休时间为2025年6月;
12、同意认定阳罗粮站曾珊同志出生年月为1977年11月;
13、同意确认食品罐头厂汪德奇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64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0月;
14、同意确认商业大厦杨志坤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5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8年12月;
15、同意确认氮肥厂陈佑明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5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1月;
16、同意确认南洞庭李群波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4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17、同意确认南洞庭常建红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18、同意确认运输服务公司徐春秀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75年3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1年6月;
19、同意确认乡镇经济开发总公司冯群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5年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2年12月;
20、同意确认南洞庭余光云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64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
21、同意确认南洞庭刘德明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4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0月;
22、同意确认南洞庭段谷云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4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3、同意确认南洞庭罗兰英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4、同意确认皮件厂张芳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5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8年3月;
25、同意确认林科所胡君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70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6、同意确认林科所张光明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5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2月;
27、同意确认林科所熊济民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5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11月;
28、同意确认林业局龙虎山林场王伟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
年月为1970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29、同意确认纺织有限公司张志成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65年5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9年7月;
30、同意确认共华食品公司陈剑波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65年5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1年12月;
31、同意确认南洞庭邓孟高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4年3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2、同意确认南洞庭王乐清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4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3年8月;
33、同意确认南洞庭郭丽君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4、同意确认南洞庭周丽琼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3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5、同意确认南洞庭潘川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3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6、同意确认南洞庭曾佩群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7、同意确认南洞庭陈秋华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8、同意确认南洞庭陈建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39、同意确认南洞庭刘菊元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40、同意确认南洞庭聂群普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4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0月;
41、同意确认南洞庭曹志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9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
42、同意确认南洞庭曹东贵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64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10月;
43、同意确认阳罗大米厂钟清辉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65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0年7月;
44、同意确认草尾印刷厂黄铭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74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9年9月;
45、同意确认阳罗劳动服务公司陈艳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
年月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