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社保 每周一课】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怎么办?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59082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2023-09-1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怎么办?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迁往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本省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不划转,失业人员按迁入地的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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