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部分疑点数据限期整改,其中沅江市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对象已达退休年龄1年以上个人账户或人员已在其它险种办理退休、死亡未办理清退人员共88人。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请以上人员或人员家属对照下列处理方式在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10月31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清退手续。
一、参保人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的。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等资料前往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社保2--4号窗口办理账户终止手续。
二、参保人已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或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社保2--4号窗口办理账户终止手续。
三、参保人未领取任何险种养老保险待遇且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选择延长缴费满15年后,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社保2--4号窗口办理账户终止手续。
如名单中参保人员已经死亡,继承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原件前往沅江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社保10号窗口办理账户终止手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737-2801840;0737-2859885。
特此通告,请互相转告。
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对象已达退休年龄1年以上个人账户未转移或人员已在其它险种办理退休、死亡未办理清退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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