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下午3点
地点: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领导小组
事由:谢恩等40位同志出生年月待确认、参加工作时间待确认、档案资料遗失或记录不全、姓名待确认等问题。
针对谢恩等40位同志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沅江市企业职工退休特殊问题审批领导小组于2022年12月29日在沅江市人社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联合审批会议。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同志负责的原则,与会人员对其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结论如下:
1、同意认定黄茅洲供销社谢恩同志出生年月为1962年4月;
2、同意认定运输服务公司扶植武同志出生年月为1962年12月;
3、同意认定食杂果品公司冯慧兰同志出生年月为1972年6月;
4、同意认定益阳拖拉机厂罗梦虎同志出生年月为1962年9月;
5、同意认定共华卫生院郭灿辉同志出生年月为1962年10月;
6、同意认定共华供销社王斌同志出生年月为1962年9月;
7、同意认定漉湖芦苇场赵国章同志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11月;
8、同意确认麻纺厂周淑琼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4年7月;
9、同意确认糖酒副食品公司王小红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
生年月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5年12月;
10、同意确认食品罐头厂廖英姿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5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0年1月;
11、同意确认染织厂向建军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2年12月;
12、同意确认韩家汊社区汤玉莲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5年9月;
13、同意确认公汽公司黄佩芳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
为1972年4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8年10月;
14、同意确认双凤社区邓海亮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1月;
15、同意确认实竹社区黄放鸣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1月;
16、同意确认新和社区刘正秋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6月;
17、同意确认双凤社区高艳辉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72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9年9月;
18、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曾瑞香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19、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曾献琼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2月;
20、同意确认皮件厂庞昌明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
196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8年11月;
21、同意确认运输服务公司张剑星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
出生年月为196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月;
22、同意确认太阳鸟游艇公司周伟云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
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5年12月;
23、同意确认沅江市纤维板厂熊友良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
生年月为1962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78年9月;
24、同意确认运输服务公司昌敏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
月为197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4年9月;
25、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聂群英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按实际缴费情况计算);
26、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郭雪飞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4年10月;
27、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桂芳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按实际缴费情况计算);
28、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秦卫东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29、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何艳红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6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30、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吴赤凡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31、同意确认南洞庭芦苇场刘建君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5年10月;
32、同意确认茶盘洲王爱兰同志农牧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6年1月(按实际缴费情况计算);
33、同意确认益阳拖拉机厂钟建平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2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0年11月;
34、同意确认一建公司王训莲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3年10月;
35、同意确认草尾供销社刘丽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8年7月;
36、同意确认阳罗卫生院章爱元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72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98年12月;
37、同意确认漉湖芦苇场刘新亮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1年7月;
38、同意确认漉湖芦苇场杨光泉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9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1年7月;
39、同意确认榨南湖渔场贺德文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1月;
40、同意确认共华纸厂黄双喜同志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其出生年月为1962年11月、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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