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