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暨 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主题宣传,全面展示我省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宣传扶贫一线的感人故事和先进典型,展示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决战决胜精神风貌,营造打赢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秀成果宣介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77号)和省扶贫办《关于组织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省人社系统组织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暨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请各市州人社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广泛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扶贫工作者、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离退休老同志、广大群众和文学、摄影、微视频(微电影)爱好者参与征集活动,聚焦活动主题征集、创作并报送作品。征集评审活动纳入年度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考核。
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社联系人:谢甜甜
电话:15874066157
省人社厅联系人:雷雨
电话:0731-84900363
附件:“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暨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暨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战期,也是冲刺期。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主题宣传,充分展示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经研究决定,特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暨人社扶贫优秀成果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脱贫攻坚,讲好人社扶贫故事,宣传湖南人社扶贫成果、成效。
二、活动对象
面向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的参与者、受益者、见证者等,包括本单位干部职工、扶贫工作者、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离退休老同志、广大群众和文学、摄影、微视频(微电影)爱好者,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讲述、记录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脱贫攻坚故事。
三、组织领导
省人社厅成立征集评审和宣介活动组委会,由焦华芳副厅长任组长。厅农民工工作处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社负责具体实施及成果宣介。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及职业能力建设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就业服务中心等人社扶贫各业务版块牵头处室单位作为参与活动组织的成员单位,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四、作品类型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主题要求:(1)作品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体现的政治立场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符合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保障等要求。(2)作品内容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故事,透过“小场景”“小故事”,讲述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在基层的生动实践,展现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的新时代风采,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力量。
2.时间要求:作品的创作及取材时间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至2020年9月。
3.版权要求:(1)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图片、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但不得超过作品总篇幅、时长的四分之一。(2)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创作权益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3)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不再支付费用。
4.其他要求:(1)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所有报送作品不得出现有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2)为方便评审,所有参加征集人员不得把作者相关信息体现在作品正文中。(3)同一个人可同时申报文字、图片、视频等三类作品。
(二)分类要求
1.文字类:作品体裁不限,字数一般不少于1千字不多于1万字,须为真人真事,要求语言文字生动、情感真挚、事例典型,格式和用语符合相关规范。要素不全、格式混乱、错漏明显、制作粗糙的作品不得推荐。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发表,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图片类:图片作品要求原创,画面清晰、有说明性文字、有故事性,图片为jpg格式,可以单张也可以组图。优先征集反映脱贫攻坚前后变化对比的图片。
3.视频类:
(1)微视频。微视频作品聚焦真实温暖感人的影像片段,时长在3分钟以内,格式为MOV、MP4(mp4格式不得低于15M码流),视频标准为1920×1080(无损高清格式),音频声道分为1声道(解说、同期声),2声道(音乐、音效、动效),最高电频不能超过“-8dB(VU)”,最低电频不能低于“-12dB(VU)”,字幕位置居中,黑体字60号,字边加阴影。视频中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2)微电影。微电影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类、15分钟及以上类两个类别。作品可采用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真实演绎)、专题片、纪录片、故事片和微视频等多种体裁,在故事讲述、影像风格、美学追求和制作水准等艺术与技术方面有优良表现。采用MP4标准格式,字幕必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五、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征集时间
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方式一:推荐。由各市州人社局、厅各处室单位广泛发动活动参与对象积极参加活动,并择优推送作品到省人社厅活动组委会。推荐报送的作品由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方式二:自荐。活动对象可将自行创作的作品直接报送省人社厅组委会。自荐作品由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社进行初审。
(三)报送方式
1.请填写《“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报名表》(附件)并将作品附后,统一发至邮箱:info@hnmsw.com,邮件命名统一:“扶贫征集-推荐/自荐-文字类/图片类/视频类(微视频或微电影)-作品名称”。(如:扶贫征集-自荐-视频类(微视频)-星城大爱)
2.请将《“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连同作品一同邮寄(图片类、视频类作品请使用光碟或U盘拷贝),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人才大楼701室 谢甜甜85063701)邮件请在信封正面右上方标注“扶贫征集”字样。
3.以上方式选择其一即可。
六、作品评审
(一)评审小组
由厅农民工工作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就业服务中心、文字/摄影/视频行业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二)评审方式
根据作品数量,由厅征集评审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进行初步评审,评出候选优秀作品进入复评,复评以评审会方式进行,各成员单位介绍候选作品情况后,专家评审组以投票方式选出优秀作品。
七、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2020年7月30日-8月31日。各市州报送及个人自荐。
(二)初评阶段:2020年9月7日-11日,评审小组成员初评。
(三)复评阶段:2020年9月14日-17日,评审会复评。
(四)名单公布:2020年9月18日。在厅官网、官微、湖南民生网、兴人社和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上公布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五)作品推荐:2020年9月21日。评审选出各类别优秀作品各10件以内,报送省扶贫办参加“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展示展播活动及报送人社部参加人社扶贫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优秀成果宣介活动。
(六)成果宣介:2020年9月-12月。印发优秀成果宣传作品集,供全系统学习宣传。人才报社全媒体报道。组织省内主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向中央媒体推荐展示。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全省人社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将活动作为2020年推进人社扶贫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材料齐全、及时报送。各市州人社部门、厅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并于8月31日前报送作品。
(三)上下联动、严格把关。各市州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优中选优,对报送的作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感人,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附件:“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报名表
附件
“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报名表
□推荐(推荐单位:___________推荐时间:______) □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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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 □图片类 □视频类(微视频/微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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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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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内容概要(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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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自主报名无需填写) 签字(盖章) 2020年 月 日 |
备注:作品请以附件或压缩包的形式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