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市财政局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和《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评审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职责。
《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结算有关程序和要求,明确了财政投资评审三方(财政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评审中介机构)的工作职责。并通过细化评审工作的相关管理细则,实施“三个全程”,建立了高效科学化的财评体制,做到评审工作有章可循,评审范围实现两个全覆盖,预算项目送审范围进一步缩减,送审资料进一步简化,评审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评审中介机构管理。
《沅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评审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确保评审中介机构能“管”得住。办法中完善了评审中介机构库的选聘方式和对评审中介机构的考核方式。对中介机构实行项目考核和综合考核,项目考核与付费挂钩,综合考核与下一期评审中介机构入库挂钩。同时对评审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违规和违反职业道德的库内评审中介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将其从评审中介机构库剔除。
三、建立健全联合询价体系
编辑:沅江市财政数据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