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沅江市委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的要求,2020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下,保证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准确。
一、主动信息公开
按照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批次分配拨付到实施单位和镇财政所,在拨付前市扶贫办、财政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网站将分配情况全部进行了公告公示,公告公示32次,并对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扶贫相关政策全部进行公告公示。同时要求镇、村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公告公示。
二、完善相关制度
先后印发了《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沅财农〔2017〕31号)和《沅江市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办法》(沅财农〔2017〕57号)等文件,2018年,修订了《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沅财农〔2018〕15号),2019年重新修订了《沅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沅财农〔2019〕10号)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具体要求和拨付流程,规范绩效评价管理,全力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管理合规、合理、有序、高效运行。
三、加强督查力度
根据《2018—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沅财农〔2018〕17号),为切实加强我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6个镇场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各镇场街道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的工作要求,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公司的易地搬迁扶贫资金进行了检查。
四、开展动态监控
一是成立了沅江市财政局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领导小组,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预算、国库、农业等相关股室长为成员;二是及时召开了业务人员会议、学习上级相关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业务,操作具体流程;三是及时将扶贫资金相关资料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