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反馈会后,7月14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要求。牵头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并任组长,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难点问题,直接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整改报告严格把关,确保问题不遗漏、措施不虚空、责任不落空。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并印发了整改落实方案,将27个问题逐一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问题,牵头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定期调度推进。于2025年10月30日高标准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二级机构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3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集中整改期内制定或修订了2项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巡察指出的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共问责3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形成了有效震慑。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追责问责,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共反馈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林长制履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①迅速组织各镇(街道、中心)开展了一次林长制工作全员业务培训,并明确要求各镇(街道、中心)林长办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镇级林长履职信息的录入工作。②明确镇级林长巡护频次为每月一次,通过省林长制巡护APP开展线上督查,并利用微信及时督促各镇(街道、中心)完成每月镇级林长巡林任务的录入。
2.关于“生态护林员待遇未拨付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①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拖欠的生态护林员待遇全部拨付到位。②建立生态护林员待遇发放台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
3.关于“保密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①立即对文件登记情况进行排查,按要求分开建立登记专簿。②严格实行文件单独管理。
4.关于“违反工会制度,违规慰问、悼念、发放物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①责令相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慰问金、悼念金及物资,已全部追缴到位。②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严格慰问对象和标准。
5.关于“领导干部‘头雁’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到位。局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考勤和主题党日活动签到制度,2025年8月以来党组成员参与率100%。
三、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林业主体责任有缺失,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林业生态建设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2025年已完成人工造林10800亩,有效增加了森林资源总量。二是强化资源管控。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用途管制,加大执法力度,2024年国家森林督查9个图斑(面积1.9406公顷)已全部查处整改到位。
2.关于“造林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联合市财政局、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于2025年7月完成了对剩余7743亩造林任务的验收。二是于8月底前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三是于9月底前完成公示并提请市财政拨付结余资金,已向市财政申请拨付资金。
3.关于“生态文明思想认识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局干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参与人员覆盖全体干部职工。二是积极配合保护区管理局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退耕还湿半途而废、违规种植死灰复燃”问题整改,按上级时限要求协同推进。三是已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变更“2022年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作业设计,已完成栽植。
4.关于“空间规划有冲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按照全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统一部署安排,我市高度重视,通过加强领导、组织实施,进一步调查核实、评估论证,在2023年3月报送的《沅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基础上,2025年6月,编制完成了《沅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5年7月,已将《沅江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至益阳市人民政府。二是按照全省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统一部署安排,2025年6月,益阳市编制完成了《益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2025年7月18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已将《益阳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至省林业局。三是2025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已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报国家林草局审批。
5.关于“拟声架网非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省林长办指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制定了《沅江市2025—2026年约定候鸟监测巡护方案》,组织森保站、执法股及乡镇林长办、护林员开展常态化巡查。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执法3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6.关于“生物防火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清查盘点。组织专人对灭火器材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查登记。二是紧急采购补充。根据清查结果,结合各区域防火等级与实际需求,立即启动了应急采购程序,已完成采购补充。三是优化配置与发放。按照“重点区域重点保障、全覆盖无死角”的原则,已将补充的灭火器材全部分配、安装到位,确保各关键点位器材配备充足、类型适用、取用方便。四是完善管理制度。督促林场修订并细化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灭火器材动态管理台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目前,沅江市龙虎山国有林场各区域灭火器材已按要求全部补充、配置到位,性能良好,消防隐患已消除。
7.关于“未依法查处非法采伐”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资源林政股、执法股对无证采伐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二是因被采伐的林木属于七、八户农户的自留地,平摊下来不足以达到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不用立案调查。三是举一反三,增加了全市林地巡查频次,未再发现类似重大非法采伐情况。
8.关于“受理案件查处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积极与检察院、公安局对接,2024年8—12月检察院移交案件,目前已办结4起。二是2024年10月涉及的图斑林地案件已全部查处结案。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2次,优化了执法股人员配置,办案效率得到提升。
9.关于“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25日,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8月份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和要求。重点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一岗双责”要求,深化了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述职报告分级审核机制,强化内容把关。由党组对述职报告中涉及意识形态的内容进行专项审核,对存在缺项、漏项的报告一律退回补充,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不留死角。
(二)违规行为预防与自查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问题突出方面
10.关于“长期固定使用平台司机,存在优亲厚友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令司机退回虚报的车辆修理费用,已追缴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单位使用公车严格在湖南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履行申报审批程序。二是追回该司机在林业局重复享受的工会福利款项。三是严格执行车辆维修费用报销程序,对我局工会福利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非本单位工会人员违规享受待遇情况。
1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林科所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责令超标准陪同人员退还了超标准接待餐费,已追缴到位。三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开具开餐单。
12.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进行了核查,责令相关人员退还了超标部分餐费40元,已追缴到位。二是组织林场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纪律,杜绝类似问题。
13.关于“重复发放餐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3—2024年差旅报销情况进行核查。二是责令涉及人员退还多报销的出差费用,已全部追缴。三是组织干职工学习了差旅费报销规定,加强了财务审核。
14.关于“工资待遇未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发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对龙虎山国有林场违规发放的工资待遇情况进行清查,经核查,未重复发放预发绩效工资。二是已对多发部分进行挂账处理,待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将通过工资渠道逐步抵扣,逐步追缴。
15.关于“违反规定程序,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了系统性土地苗木回收方案,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全程参与指导。二是回收的苗木已由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苗木回收价格低于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三是土地及苗木回收方案经林业局党组会议批准,报国资委备案,并通过公示,苗木回收资金已全部支付,干职工承包的土地已全部回收。
16.关于“项目管理不透明,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20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项目流程进行了倒查,查明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的原因是前期准备工作沟通衔接不畅。二是严格了项目审批制度,明确要求开工令等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执行。三是强化了项目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四是组织了项目管理人员警示教育。
17.关于“项目管理不严,支付不合理的费用,多个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武陵山区项目已于2025年9月完成整改验收,苗木二次转运费用经核实由承包单位承担。二是琼湖湿地公园项目签订合同后因水文问题不具备施工条件,我局8月份组织多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三是我局积极与公司协商,并在原协议书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书,把管护期限延长至2026年6月2日。四是开展项目管理专项培训,严格合同审查及财务报销程序。
18.关于“项目重建轻管,实施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与琼湖街道、胭脂湖街道、新湾镇协商勘定保护小区边界,并在秤锤树保护小区边界内重新做了清杂扫障、松土施肥等工作。二是增加警示、保护宣传牌,引导当地村民及游客保护好珍稀野生植物。三是督促施工方对秤锤树每丛(株)用砖砌成围子做了防护圈,每一个圈内增加了客土,施了300--1200克的复合肥。对树干进行了涂白处理,进行防虫防病防日灼保护。四是举一反三,对类似项目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同类问题。
(三)党组统揽全局不足,干部培养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方面
19.关于“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醉驾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二是召开林业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警示全体党员、干职工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林业局全体干职工参会。希望大家以案例为镜鉴,把警醒化为行动。四是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培训体系,定期开展,确保教育效果持续有效。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警示教育的效果得到了明显提升,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
20.关于“存在挂靠党员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6名职工家属党员的身份和组织关系转入程序进行了全面核查。二是经核实并协调,已将此6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全部迁至其所在社区或就近党支部。三是组织了党务干部专题培训,规范党员管理。
21.关于“制度执行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立即到岗并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二是对其病假期满未及时销假、长期未打卡问题已给予相应处分。三是将处分结果在全局进行了通报,强化了纪律震慑。
22.关于“党组民主集中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进一步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确保班子成员充分知情、充分讨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末位表态制,督促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要求做好详细发言记录。三是加强政治建设。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党组会议质量显著提升,决策程序规范性和民主集中制执行进一步加强。
23.关于“组织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各支部党员学习了关于规范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二是严格要求各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员认真撰写批评和自我批评清单。三是2025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质量明显提升,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
24.关于“党费交纳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市苗圃场、市林科2022—2024年党费交纳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自2025年7月起,所有在职及退休党员均已按实际工资重新核定并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5.关于“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7月1日,为有效提升我局干职工能力素质提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局干部业务培训和“结对子”工作方案,现已完成十月份业务培训。二是8月18日,党组召开会议进行部分中层干部调整的研究,会议中提出拟确认以提拔任用和交流轮岗的方式进行人员调整,并初步确认推荐调整人选。三是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经多次讨论并征求相关人员意见,9月13日,经党组会议最终讨论确认调整人员名单。四是9月22日,提拔任职1人,交流任职2人。
(四)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效果不佳方面
26.关于“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治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一是进行了核查,分类建立了台账。二是根据核查情况,结合单位实际,对部分“在编不在岗”人员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分类处理,规范了在岗情况。
27.关于“经审报告指出问题未整改且放任继续发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苗圃场、龙虎山林场已核查清楚违规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情况,结合实际情况整改。二是龙虎山林场已停止违规发放生活补贴。三是苗圃场行管人员已退回多报销的工作餐费。四是已将此类问题纳入日常监督与内部审计重点,严防再次发生。
四、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完成和未完成的问题,将持续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彻底整改。对整改效果不达标的,坚决“回炉”补课。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对整改期间制定修订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真正发挥效用。围绕财务管理、项目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
(三)强化成果转化运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沅江林业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切实履行好林业生态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为沅江市高质量发展和洞庭湖区核心城市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21540;邮政信箱(地址):沅江市琼湖街道大桥路沅江市林业局;电子邮箱:hnyjlyj@sina.com。
中共沅江市林业局党组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