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11590 发布机构:沅江市林业局 发文日期:2024-03-20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沅江市林业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法治办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实施中共沅江市委《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沅法202312号)为重点,强化法治观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科学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林业执法职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作为承担全市林业职责的职能部门,为加快我市生态和林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实现林业的超常跨越发展,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方针。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考核目标。同时,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法治工作,局资源林政股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包括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执法监督、执法文书管理、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听证、案件出庭等,为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我们按照“权限法定化、职责明晰化、程序合法化、行为规范化”的执法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的重点放在抓制度、抓规范运作上,10底前林业局执法大队完成了各执法部门的职能整合,进一步健全了执法责任体系。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分解工作。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将执法职权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办事公开化、透明化,并对执法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将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一级一级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

(二)建立了良好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议事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重大行政案件,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市级部门备案,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做出决策,并建立了相应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进一步体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三)全面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对我局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分解的基础上,着重强调对细化分解标准的理解和熟练掌握,加强了《湖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学习和掌握,确保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内容合法、合理。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制定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工作日时间中午不许饮酒、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我局林业依法行政工作。

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文件的制定,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全局在依法行政过程中通用文书、行政处罚等文书办理的程序,都严格依法拟办,依规定程序办理。

三、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今年,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合法、行政处罚内容合法、合理。8月,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报送了5个行政处罚案卷5个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同时,严厉打击各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6起,其中非法狩猎案7宗、毁坏森林案2宗、破坏湿地案6宗、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案1。收行政罚4.9万元,行政处罚12人,补种树木660,案件查处率为100%。切实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在所有执行的各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一件因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内容不合法、不合理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要求举行行政决策听证会的案件。

四、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教育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确保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局始终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抓紧抓实。今年9,我们加强了依法行政知识的专题学习,组织全体林业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林业行政执法案卷编写》《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考核等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了执法队伍的建设。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从局领导到局属职能股室,负责人,都将学法、普法作为自己的一项自觉行动,通过局办公会、周五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等形式加以落实,工作中特别注重加强对与部门工作、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和法规的业务学习和运用,在系统内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加强普法宣传,执法大队于34月份分别组织实施了为期两周的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2日至318日,全市范围各镇、街道、事务中心开展为期一周的林业普法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全民义务植树,绿化沅江,美化沅江的义务植树高潮。415日至421日,在赤山岛(既新湾、南嘴两镇)开展为期一周的《关于禁止采挖、损毁野生樟树等珍贵树木的通告》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让赤山岛的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到野生樟树等树木具有重要的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应当很好保护起来,为绿化沅江,美化沅江贡献一份力量。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法律宣传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把林业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全市林业建设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全面推进沅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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