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感染者(点击定位标识查看感染者停留地图)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692390 发布机构:沅江市卫健局 发文日期:2022-12-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12月4日,沅江市在管控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其中:感染者2陈某英为新冠肺炎轻型病例,感染者1李某、感染者3邹某军为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李某。

11月30日从长沙市粟塘小区返回沅江市南大膳镇三新村家中,返回后一直居家隔离。三新村

12月1日—3日居家隔离未外出。

12月3日19:22核酸检测阳性。

12月4日11:00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陈某英。

12月1日在草尾镇菜市场做生意,与相邻店铺卖鱼的打牌。草尾镇农贸市场

12月2日在草尾镇菜市场做生意。草尾镇农贸市场

12月3日作为外省输入性病例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控。

12月4日03:06核酸检测阳性。11:00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邹某军。

12月1日在草尾镇群富村参加与邻居来谈打桩业务的几个外省人的交谈。群福村

12月2日在家未外出。

12月3日作为外省输入性病例密切接触者被隔离管控。20:44核酸检测阳性。

12月4日11:00转运至定点医院。

目前,3名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感染者的活动轨迹风险场所和风险人员已排查到位,风险人员已管控、风险场所已消毒和临时管控。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沅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外省返沅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沅即检”防疫要求,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沅,抵沅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沅未满5天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沅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沅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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