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2023年实干争先工作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4-1902617 发布机构:沅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4-02-2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提升教育矫正质效

1.依法设置社区矫正机构,按期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

2.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六不”和“社区矫正工作四个不发生”,没有违反以上两个规定的案件

3.按要求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隐患排查整治、案件交叉评查、“五知道”等工作。

4.按要求落实社区矫正对象通报备案和边境控制措施,定期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复查诊断(妊娠检查)。

5.按要求向专业社会组织购买2项以上的社区矫正社会服务项目。

6.要求落实《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使用

1.县市区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网考评月平均得分达到98分以上,且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率99%

2.规范办理社区矫正执法事项网上审批、信息录入工作,社区矫正案件网上流及时。

3.按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服务,进行心理筛查、心理辅导,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档案

4.按期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任务验收合格

5.按要求整改、反馈省局、市局网上督察督办的问题完成省局、市局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的。

三、优化帮扶救助服务

1.按要求召开县市区安置帮教联席会议落实安置帮教机构经费及人员保障

2.涉跨县市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事宜,没有发生经市局协调后仍不履行责任的情况

3.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帮教率达到95%以上

4.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内安置总数、帮教总数与季度报表数相同

5.未出现安置帮教对象个人档案缺失、书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情况

6.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 

7.已按要求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工作

8.加强远程视频探视管理,已规范建立探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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