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沅江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22263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7-3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年沅江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9年,沅江市司法局以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执行规定》为锲机,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支持下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34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303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共做审前调查278人次,入矫256人,解矫302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二、今年来社区矫正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主要成绩

1、继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审前调查评估制度接受人民法院(监狱)的委托,对被告人(罪犯)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依法提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的意见。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无缝衔接制度执法公正文明、程序完备、文书规范。建立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中心执行档案和司法所工作档案,建档率百分之百,档案齐全规范。没有执法不规范、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并产生负面影响的现象发生。同时公开社区矫正各项流程,包括社区矫正流程、审前调查流程、手机定位办理流程、非本地户籍人员办理本地矫正评估流程等。

2、充分利用湖南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将每一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对近四百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思想汇报、学习活动、公益劳动谈话教育、请销假、奖励惩处人员签转等情况,网上一目了然。及时根据上级要求通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平台报送有关数据情况,充分利用电子定位系统发挥手机定位功能,加强越界报警、人机分离抽查等方面的监管力度,通过电话核实等方式确保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信息畅通。

3、利用法律下乡等活动,深入到乡镇街道,通过广播、发放传单小册子等方式宣传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走访线索摸排工作社矫中心每季度都召开由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的点训,同时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把司法部制定的20种法律文书的制作分别进行了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使每个司法所工作人员都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了全部法律文书的制作。

4、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没有发生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恶劣刑事案件。

5、把好社区矫正入门关,降低社区矫正执行风险。按照两院两部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和衔接管理工作。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把好社区矫正的入门关。对每一份调查评估意见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由局长主持,分管领导、社区矫正中心主任、指导员、全体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最后形成统一的会议纪要,保证调查评估意见的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形成准确的综合评估意见及时提交相关法院和监狱部门,同时也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

6、规范入矫和解矫程序,确保社矫依法实行。入矫工作重点加强了社矫中心与司法所衔接,把握两个关键:一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社矫中心报到后,社矫中心及时通知当地司法所;二是及时收取法律文书移交回执。今年没有出现一例漏管。为了规范解矫和终止矫正工作,按照去年专门制定的《关于我市解除社区矫正和终止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规定》严格依照执行,确保了依法按时解矫和终止矫正。

)下阶段工作打算

1、加强矫正业务培训。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学习,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2、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一是按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台帐,完善一人一档制度和台账表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二是进行智慧社区矫正建设规划,借助电子监管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等信息化成果,使其“找得到人、听得到声、看得到影”,更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监管、规范执法、科学决策、高效调度提供坚实支撑。三是经常性走访摸底和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引导,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是司法所定期每月、司法局每季度召开召开监管分析会。是每季度司法局解刨一个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严格控制和审批矫正对象外出活动,加强与村组沟通,了解矫正对象的活动规律及心理变化,做到时刻崩紧预防重新犯罪这根弦,坚决从根本和源头上杜绝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一是利用各种网络、电视、报刊等载体,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二是及时宣传报道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积极反映工作动态。三是争取领导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参与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氛围。

 

                                                                                     沅江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

                                                                                   201910月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