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5〕F-000002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5-2042601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5-03-04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当事人:沅江市****娱乐城 (个体工商户)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 92430981M****JM160

经营者**

住所:沅江市琼湖街道**大道****小区*栋*层

2025年2月17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封富(18080521031)、王宏(18080521024)沅江市****娱乐城(个体工商户)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场所一包厢有一名未成年人消费者。该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5年03月04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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