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4〕F-000001号
当事人:沅江****会所
证照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81********3L
投资人:曹*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琼湖街道****(*****栋)***
2023年11月20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磋商函》(益沅检未行公磋〔2023〕13号)及附件材料获悉,2023年1月23日,有4名未成年人在沅江市琼湖西路****修店实施盗窃前,曾到沅江****会所上网,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固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证据。沅江****会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