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6号)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3-1855357 发布机构:沅江市文旅广体局 发文日期:2023-11-09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沅江)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


当事人:沅江市网络会所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沅江大厦 

2023年08月14日,沅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唐鸿敏(18080521026)、王宏(18080521024)等执法人员向沅江市网络会所现场负责人陈花出示执法证件后,沅江市网络会所进行检查。经查,在该会所59、60、62号机器上上网人员未满18周岁。其中一位家长因儿子经过其同意才上网的,并且儿子刚考上沅江一中,担心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会影响其录取,后经执法人员多次沟通,均拒绝配合后续调查。故认定该网络会所接纳两名未成年人。沅江市网络会所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执法人员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该场所作出了警告,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10月10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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