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出版物及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0-1134004 发布机构:沅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03-02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为规范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根据益阳市文旅广体局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出版物、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19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各企业应于2020年03月15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至沅江市文旅广体局政策法规股。

二、核验过程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如实填写《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表》,提交并打印。

各印刷企业登录湖南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系统(http://222.247.56.109:8080/HnPrintE/client/login.shtml?imgURL=0&logout=1),如实填写《2020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提交并打印。

三、报送材料

(一)出版物经营单位:

1、《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行单位各存留一份。

(二)印刷企业经营单位:

1、《2020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行单位各存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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