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版物、印刷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根据益阳市文旅广体局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出版物、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含2019年新批准设立的发行单位。各企业应于2020年03月15日前将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至沅江市文旅广体局政策法规股。
二、核验过程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如实填写《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表》,提交并打印。
各印刷企业登录湖南省印刷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系统(http://222.247.56.109:8080/HnPrintE/client/login.shtml?imgURL=0&logout=1),如实填写《2020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表》,提交并打印。
三、报送材料
(一)出版物经营单位:
1、《2020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行单位各存留一份。
(二)印刷企业经营单位:
1、《2020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3、印刷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负责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以及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行单位各存留一份。
微信公众号
“湘易办”超级服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