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沅江市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任务,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洞庭湖区是湖南省主要粮食产区,秸秆产生量大,但由于秸秆收储难度大、综合利用效益差、还田利用有风险、群众认识有偏差,禁烧工作主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堵,导致各地秸秆禁烧禁而不绝。2022年,沅江市因焚烧秸秆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约谈。2023年1-6月,益阳市又被通报20起卫星火点。
二、整改目标
群众禁烧意识明显增强,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大幅度减少。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禁烧”工作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禁烧政策、法规,逐步引导农民增强环保意识,形成“不敢烧、不想烧”的思想。
2.严格巡查督查。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巡查督查,发现火点及时处置。深入田间地头,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3.从严执法处罚。对焚烧情节严重的对象,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形成查办一起典型案例,震慑一片的效果。
4.推进综合利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措施,集中力量争资立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
四、整改情况
(一)强化组织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1.高位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全市推进会,复盘往年工作短板,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重点工作清单,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2.健全政策体系。印发《沅江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含奖补措施)《沅江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镇一策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精准化政策设计,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3.强化包保机制。建立“市级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丘块)”的三级包保管控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同时从91家市直单位选派联村帮扶干部下沉一线,与基层力量协同开展共管工作,实现全市165个村(社区)帮扶与管控全覆盖,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禁烧氛围
通过融媒体中心、“沅江发布”、短信平台等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在全市设置大型永久宣传牌90块,各村悬挂横幅标语不少于5条,发放宣传资料;各乡镇累计出动宣传车近300台次,“村村响”广播每日播放3次,微信群实时推送信息。群众“不愿烧”的氛围全面形成。
(三)严格巡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1.聚焦关键时段巡查。组建8个专项督查组,于2024年5月5日—5月30日(油菜收割)、7月10日—7月30日(“双抢”)、10月1日—11月30日(中晚稻收割)三个关键时段开展巡查督查110天次,累计出动车辆880台次、人员2640人次。2025年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开展两次专项督查,分两组对共双茶垸和大通湖垸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督导工作,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进行闭环管控。并且在农作物收割关键时期,全面开展日常巡查督查,各镇(街道、中心)同步组织村组干部、驻村辅警、保洁员开展田间不间断巡查,实现监管全覆盖。
2.执法问责成效显著。严格落实相关方案与考核办法,问责镇村干部9人;对违规焚烧行为顶格行政处罚21人,罚款合计7.06万元。截至2024年底,卫星监测及地面巡查发现火点较2023年同期下降82%,重点区域实现“零焚烧”;2024年1月1日—12月15日,沅江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优良率95.7%,位列益阳市第一。
(四)推进综合利用,夯实产业基础
1.利用提质增效。以“源头减存量”为核心推进综合利用,2024年晚稻秸秆处理,通过部署“离田+翻耕+灌水”三项举措并配套奖补,仅用一周时间晚稻剩余秸秆处置率达70%,大幅降低焚烧风险。2024年全市秸秆可收集量47.74万吨,综合利用量41.84万吨,利用率达87.65%,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的整改要求。
2.加强资金保障。按照上级“提前下达、事后结账”原则,9月30日预拨各类资金共计1135.24万元,拨付比例达92.24%。其中,按国土三调耕地面积88万亩、2元/亩标准,预拨各镇(街道、中心)基本工作经费176万元;按任务分配面积20万亩、35元/亩标准,拨付秸秆还田沃土补贴700万元;同时拨付秸秆综合利用管控经费259.24万元。
3.完善收储运体系。培育秸秆收储主体11家(其中年收储量万吨以上2家),建成“1个县级标准化收储中心+10个镇域收储网点”的服务网络,有效打通秸秆“收、储、运”各环节,实现资源与需求精准匹配。
4.压实利用责任。向14个镇(街道、中心)分解20万亩秸秆粉碎还田任务,并落实对应奖补;与县级收储中心、镇域收储网点等具备能力的市场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年秸秆离田量11.7万吨,实现乡镇全覆盖。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1.常态化监管宣传:相关单位每日早晚两次巡查秸秆处置情况,对违规焚烧第一时间核查处置;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田间公告等渠道,持续宣传秸秆利用成效与禁烧法规,引导农户主动参与。
2.针对性破解难题:针对连续阴雨天气导致秸秆打捆离田无法正常处理的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就地就近、高效利用”原则。一方面,加强全市农机调度,优先调配灭茬粉碎、旋耕深翻等关键设备,重点对偏远地块、零散农田等盲区开展作业,及时消除稻草焚烧风险隐患。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指导,针对已收割未处置稻草,先灌水,采用“饵料化全量过腹还田”模式;针对晴好天气,打捆离田;针对阴雨天气,采用粉碎还田旋翻耕或深翻耕模式。引导种田大户积极参与,高效应对不利天气。
3.制度化考核问责: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纳入镇(街道、中心)年度绩效考核核心指标,细化“火点数量、利用率、群众知晓率”等量化标准,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年度总评”;对连续两个月考核末位的单位,由市级分管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工作失职导致重大焚烧事件或空气质量反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任闭环。
4.产业化延伸链条:加大秸秆利用企业扶持力度,在现有11家收储主体基础上,培育1家秸秆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动秸秆向饲料化、基料化、有机肥等高附加值产品转化。创建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区,开展现场示范推广,推动“要我禁烧”向“我要利用”根本转变。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秸秆禁烧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举报受理单位:沅江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37-2721311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