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二、目的意义
通过编制“法制审核制度和目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它等执法行为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主要依据
“法制审核制度和目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沅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益阳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审核清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编制而成。
四、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5.《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6.《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五、合理性原则
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是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我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时的原则,坚持应审必审、有错必纠,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我局结合农业执法监管工作实际,按照行政执法决定类别,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目录。
六、适用说明
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事项适用于其目录表中“事项分类”的范畴内。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