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5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市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销售实际情况,经对主体资格审核,确定“沅江市曾家湾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沅江市琼湖街道万子湖村经济合作社、沅江市共华镇宪城垸村正兵家庭农场等26个农业经营主体为我市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建设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使该项目建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予对拟建设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的建设主体如有异意,请来电沅江市农业农村局0737——2721311。
特此公示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