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4309810018/2022-1560751 发布机构: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2-04-21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各镇(街道、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畜水中心,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沅江办事处,局直相关股站室及二级机构: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信息网、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广泛宣传贷款贴息政策,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支农惠农政策,力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部享受财政贴息。

二、认真做好申报和审核工作。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或湖相农事APP申报;要准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特别注意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贷款、同一笔贷款已获得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贴息补助、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等不能纳入财政贴息;畜水中心、局相关股站室及二级机构按管理职能负责主体信息审核(见附件2),局成立贷款贴息初审小组,负责对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开展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贴息主体信息在政府官网上予以公示,并正式行文向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准确把握申报时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5日;贴息资料初审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四、其它要求。请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沅江办事处协助做好由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申报工作,同时对全市经湖南农担益阳市分公司担保贷款 50万元(含)以下的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主体资金使用真实性负责并出具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送至农业农村局。

联系股室:局发展规划股      联系电话:2817218

 

附件: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须知

 

 

 

  

                                     沅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

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申报须知

接省农业农村厅通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经营主体认真学习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湘农联[2022]22号),请按时间节点及时申报。

1、贴息对象: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包括以下主体:①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②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③纳入全国系统名录的家庭农场;④种养大户。不含林业类经营主体。

2、贴息范围。以单位或法人代表(家庭农场主)及种养大户的名义在省内商业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从事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政策银行除外)。贷款资金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购买饲料、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农业生产设施(含畜禽舍、机库棚等)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装备设施建设。购买农机具且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贷款资金不在贴息范围内。

3、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取的贷款按年度进行相应贴息,具体贴息标准为: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

4、不予贴息的几种情况。①贷款用途与规定使用范围内容不符②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③同一笔贷款已获得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贴息补助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⑤列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⑥存在大棚房整治、涉黑涉恶、环评及检疫不达标等问题;⑦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5、贴息期限和申报时间。此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时间:主体在平台申报截止日期5月5日;县市区初审汇总截上日期5月31日。

6、申报程序。申报程序分为四个步骤,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市区初审汇总、市州审核上报均须登陆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http://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进行填报审核。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录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直报平台或湖湘农事APP,进行贴息资料申报。

②县市区初审汇总。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辖区申报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向所在市州农业农村局报送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同时在政府或单位官网上对符合条件的贴息主体信息予以公示。

③市州审核上报。市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本辖区上报的材料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和上报,向省农业农村厅行文报送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同时在政府或单位官网上对主体贴息情况予以公示。

④省级部门抽检。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市州上报的审核结果,通过在直报平台中按照不同主体类型、比例进行随机抽检的方式,对申请贴息主体相关信息进行审定,抽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主体的30%。

7、其他要求。湖南农担担保贷款的主体贷款资金50万元(含)以下的,在申报资料时不需要提供贷款资金使用用途证明材料由湖南农担公司对主体贷后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负责。②不是湖南农担担保贷款的主体或湖南农担担保贷款的主体贷款资金超过50万元的,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税票提供税票,没有税票提供相关的购销单、合同、银行流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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