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文物安全责任公示和消防公开承诺的文件精神,理清文物安全责任,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和文物建筑单位的安全管理。近日,沅江市文物局从洞庭湖博物馆(原文管所)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辖区内)树立“文物安全公告公示牌”的工作,同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保专员参与一道,将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结合一起一并进行,两不耽误。
沅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物资源,先后确立的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35处,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凌云塔、镇江塔、魁星楼、周维寅别墅、玉竹包遗址、黄茅洲船闸;益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琼湖书院门楼、石城山遗址;以及沅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7处,分布在全市范围。
6月17日起,按照《沅江市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工作方案》所设定的路线和划分的片区,我们冒酷暑探荆路,兵分两路有序开展城乡工作,时间节点控制在本月内全部完成。自此,35处不可移动文物将在“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基础上增添新的"守护神"。统一定制的安全公示牌上详细标注了文物保护单位名称、保护级别、直接责任单位、安全管理员、属地管理安全直接责任人、监管单位的联系电话等具体信息,有助于市民对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都是文物保护员”的理念。
文物安全公示牌的树立,明确了文保单位管理者和属地文物保护员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旨在打通文物安全责任链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充分发挥乡、村文物保护网络的作用,真正把田野文物保护群防群治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无小事。近日,国家文物局督查司下发《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电话通知》,再次强调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下阶段,我们将以文物安全责任落实为主要抓手,大力开展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文物安全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水平,以确保全市文物安全的万无一失。